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共青团江苏省委印发的《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团苏组字〔2016〕3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建工作,按照发展团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团员。院团委将举办第三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学员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3月—5月
二、培训学员基本要求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学生;
(二)已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2个月以上,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三)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四)历年所修必修课首考无挂科,所有所学必修考试课程成绩平均绩点须在2.5以上且排名在班级的前30%。
(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奉献活动,乐于助人、团结互助。
(六)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二级学院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包括通报批评)。
三、选送程序
(一)团员青年向所在班级团支部申请报名;
(二)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各班团支部召开推选会;
(三)二级学院团委审核汇总;
(四)院团委审核公示。
四、选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团委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31日下午17:00前将《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团支部推选记录》(附件1)、《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记录》(附件3)纸质版报送学院团委8号楼205室,同时将《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翰林学院第三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册》(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920855492@qq.com。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团支部推选记录
2.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3.翰林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记录
4.翰林学院第三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册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