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青春寄语十八大”微博好声音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青春寄语十八大”微博好声音

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团委,各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举国期待、举世瞩目。为积极运用新媒体引导青年,努力营造喜庆热烈、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更好地将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经团省委书记室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青春寄语十八大”微博好声音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共4页)

一、时间安排

11月1日—11月30日

话题1(会前):11月1日—11月7日

话题2(会中):11月8日—十八大闭幕

话题3(会后):十八大闭幕—11月30日

二、微博平台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三、话题设置

话题1:青春十年·难忘一件事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引导青年讲述十年来最难忘的一件事,用亲身体会反映发展变化,寄托一份由衷的祝福。

话题2:青春向党·铭记一句话

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引导青年结合学习体会,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最值得铭记的一句话,分享感受、感悟和感动。

话题3:青春畅想·秀出一个梦

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要在青年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引导青年描绘未来几年的成长目标和对伟大祖国的美好憧憬,不断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决心。

四、参与方式

腾讯、新浪微博用户根据阶段性话题分别编辑“#青春十年(此处空一格,下同)难忘一件事#、#青春向党 铭记一句话#或#青春畅想 秀出一个梦#+微博好声音内容”+@江苏共青团参与活动。

鼓励采用文字(诗歌、故事、微博体)、漫画、照片或视频等不同形式参与活动。微博内容应注重思想性、新颖性和时尚性。

五、评比方法和奖励措施

(一)评比原则

1.内容原创;2.紧扣话题;3.贴近生活;4.健康向上;5.青春朝气;6.转评活跃。

(二)奖项设置

3个话题分别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活跃奖20名,奖品依次为“一生E本”学习机E317型、“一生E本”学习机E5100型、天翼手机100元充值卡、天翼手机流量充值卡(500M)。

腾讯、新浪微博综合评比。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永久保存。

(三)领奖方式

每个话题结束后三日内在“@江苏共青团”(腾讯和新浪)公布评比结果,并私信获奖微博取得联系方式,12月10日前寄出奖品。12月10日前不回复私信的,作弃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本次征集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发动,将活动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确保全省共青团组织在网络空间集中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为党的十八胜利召开营造喜庆热烈、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

(二)本次征集活动是促进全省共青团机构微博和职务微博全面活跃的重大契机。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干部要积极运用机构微博和职务微博参加活动,关注、转播“@江苏共青团”的征集活动信息(微博话题页面地址将在“@江苏共青团”发布);带头编写、传播一批有意义有意思的微博作品。各级团组织机构微博和团干部职务微博原则上在每个话题互动期间,各发布不少于2条有质量的微博。各地、各单位活动参与率将作为年终考核市级团委运用新媒体引导青年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活动期间的网络舆情引导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适度引导工作。

联系人:团省委宣传部王云,联系号码:025-83393578。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