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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翰林学院第十期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暨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第一期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1-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切实提高我校各级团干部的工作效率、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引导各级团干部熟悉团学业务,着力强化对我校团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为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起助推作用,努力将我校团员干部打造成一支拥有开阔视野、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敢为人先的学生干部队伍,校团委决定开展翰林学院第十期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暨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第一期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本次团校课程的宗旨在于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业务培训和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团员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团干部学习和掌握团学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使其了解我校团学组织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培养学生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各级团学干部的思想水平、文化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广大团员中充分起好带头表率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至12月

三、参与对象

翰林学院2019级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

(1)理论部分

本次团校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出发点,结合共青团实际情况对学员进行共青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基本理论知识教育,使学员在了解共青团的光辉历史的同时熟悉团员发展工作、团员代表大会召开程序、推优程序等团的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学员进行活动组织能力、实践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学员掌握一定管理的技巧,提高参训学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在广大团员中充分起好带头表率的作用。并将学习期间养成的良好学风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带到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使之成为终身的财富。

(2)实践部分

以讲座、影片赏析、座谈会、团日活动、心理团辅等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

2.考核方法:以出勤率、理论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等因素作为考核个人的标准。对于在团校培训班内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五、联系方式

翰林学院2019级各班班长和团支书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在11月17日中午12:00前交到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在11月17日17:00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校团委(8号楼裙楼2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355771457@qq.com。

翰林学院各级学生会、社团负责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在11月17日中午12:00前交到社团管理部办公室(8号楼裙楼8211),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196985363@qq.com,

联 系 人:陆竹林 联系电话:0523-80639031

联系地址:8号楼裙楼8205办公室

六、培训要求

1.参加本次团校的共青团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团校的重要意义,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仔细思考,学以致用,不断改进并提高自身水平。

2.所有参加团校培训班的同学们需严格遵守团校规章,如有课业冲突需持课表开示课假条,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培训;如有旷课者,一律取消本学年团内一切评优,取消入党推优资格。

3.培训期间,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此次参与培训的共青团员进行督导和考评。培训结束后,要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收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广泛开展面向全院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宣传活动。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