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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办发〔2014〕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泰稳发〔2016〕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况

本决策事项名称为“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进泰州生物医药产业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泰州市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在多年合作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统筹规划,决定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拟合作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

二、稳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决策事项评估责任主体为泰州市教育局。受泰州市教育局的委托,江苏意扬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承担“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洪骏(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15261878301;或者潘华彬(稳评实施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13801430789。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止。

泰州市教育局

江苏意扬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